1.个人申报。
符合职称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按照要求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2.单位考核评议。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要求向各教学科研单位(系列)考核评议工作小组
提交申报材料。
3.考核评议工作小组考核评议。
各教学科研单位(系列)考核评议工作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
满无异议后按照要求向校职改办提交申报材料。
4.学校审核。
校职改办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考核认定结果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5.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具体可咨询人事处岗位考核与评价科
联系电话:0312-5077300
人事处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分类
专业技术 职务系列 |
正高级 |
副高级 |
中级 |
初级 |
负责单位 |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各教学 科研单位 |
高等学校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
教授 |
副教授 |
讲师 |
助教 |
学生处 |
科学研究系列 |
自然科学 |
研究员 (自然科学) |
副研究员 (自然科学) |
助理研究员 (自然科学) |
研究实习员 (自然科学) |
科技处 |
社会科学 |
研究员 (社会科学) |
副研究员 (社会科学) |
助理研究员 (社会科学) |
研究实习员 (社会科学) |
社科处 |
实验系列 |
正高级 实验师 |
高级 实验师 |
实验师 |
助理 实验师 |
综合实验中心 |
图书资料、档案、文博系列 |
研究馆员 |
副研究 馆员 |
馆员 |
助理 馆员 |
图书馆 |
其他专业技术职务 |
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规定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