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入
日期: 2023-05-19 点击数:

新入职河北大学的教职工,如您在来校前有过工作经历,请于办理入职报到手续后,及时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业务。

一、养老保险

有养老保险缴费经历的职工,可持本人有效参保证件(养老保险本)或居民身份证回原单位驻地养老保险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人事处薪酬福利科0312-5079470根据您提供的参保缴费凭证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

按照现行工资政策,应交未交养老保险的,会对您薪酬待遇的定造成影响,请所有参加过养老保险的职工,及时办理个人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二、医疗保险

按照现行医疗保险政策,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时,缴费年限应符合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达到15年,由外省份转入人员在河北省内实际缴费年限达到5年。未达到规定年限的,需一次性补足相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部分不划入个人账户。请所有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及时办理个人医疗保险转移手续,如有断交需要补缴或在转移过程中遇有其他问题,请联系校医院(0312-5077336)为您解答。


医疗保险转入流程:

1.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职工医保关系接续

①参保职工从外省转至保定市本级→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选择转出地医保区划→转出地险种类型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地医保区划(保定市市本级)→转入地险种类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②参保职工省内之间人员转移→省内关系转移申请→转出地医保区划→转出地险种类型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地经办机构信息,转入地险种类型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河北专区

①参保职工从外省转至保定市本级→跨省转移接续转入地申请→选择转出地医保区划→转出地险种类型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地医保区划(保定市市本级)→转入地险种类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②参保职工省内之间人员转移→省内关系转移申请→转出地医保区划→转出地险种类型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入地经办机构信息,转入地险种类型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余额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后,如果转入地接受个人账户,那么个人账户余额会拨付至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如果转入地不接受个人账户,那么提交申请时,系统会提示填写个人银行信息,个人账户余额会清退至个人银行卡。

注:校医院为您办理医疗保险开户和缴费后,再进行线上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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