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9-04-08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9号),决定开展2019年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新设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业范围

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专业范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中的13个学科门类的110个一级学科。

二、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条件

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相应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

(四)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见附表),于4月2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2份报至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楼705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bursc@126.com。

(二)请申请设站学院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经审核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该申请设站单位上会评审。申报材料内容涉密的须加以注明。

联系人:褚立志

联系电话:5079471

附件:申请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

人事处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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