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按照《河北大学关于印发<河北大学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打造一流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校教字〔2017〕12号)文件精神,结合进度安排,现开展2018年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开放项目结项检查工作。
一、结题材料
1、申请结项者需提交实验室开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一式二份。
2、项目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调查报告、计算机软件、影像、纪录片等。所有项目成果须注明有“河北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开放项目基金资助”。
3、河北大学2018年文科实验中心开放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2)。
二、验收程序
各学院初审后,将相关材料统一交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请各学院于2019年6月21日前将结项材料交文科综合实验中心(新区B4-201),电子版发送至syzx@hbu.edu.cn。
课题开支经费按照《河北大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在结题验收合格后,按照申报预算安排予以报销,请各项目小组按学校财务规定整理好各类票据,经费报销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戎秀玲
电话:5073097
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