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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召开《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

2019-04-22

2019年4月19日,由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办的《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在河北大学新校区召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原会长、上海财经大学蔡守秋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湖南师范大学李爱年教授,北京化工大学张建伟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教师潘佳博士等应邀出席会议。河北省司法厅赵树堂副厅长及有关负责人、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副调研员张万恒等有关负责人莅临会议。会议由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主持,法律系主任陈佳、刘茜副教授等课题组成员以及相关专业研究生等参加会议。

会上,在听取课题组所做的《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起草说明后,各位专家围绕《条例(草案)》的立法目标、适用范围、重点制度安排、框架设计、立法模式及特色、立法实效等内容进行集中发言,并就立法的名称,洞庭湖和日本琵琶湖的立法经验借鉴,以及部门职责、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公益诉讼、法律责任等多方面的制度设计等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专家论证发言后,河北省司法厅赵树堂副厅长、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副调研员张万恒先后讲话,对各位专家莅临指导、贡献智慧表示感谢,并就其中的有关话题做了必要回应。

本次专家论证会的成功召开,是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立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立法科学性的重要环节,对于如期完成立法工作,为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具体法律依据和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政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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