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委保字[2021]1号文件,我校获评“2018——2020年度保定市文明校园”称号。在此次评选中,我校附属医院也喜获“2018——2020年度保定市文明单位”称号。
根据文件精神,此举旨在激发保定下辖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发挥组织、支持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
我校及附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省、市工作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服务抗击新冠疫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委宣传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