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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大社区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20-11-21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我校河大社区入选全国文明单位。

一直以来,学校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加强“学校—政府—社区”联动,将社区建设作为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持,实现社区建设与学校发展的双促进和双丰收。河大社区以创建高水平文明社区为标准,创新“社区大党委”引领社区建设机制,“四社联动”与“关老”志愿服务开展卓有成效,居民自治与邻里互助不断延伸,网格化管理与精细化服务有序推进,文化娱乐与法治宣传蓬勃发展,社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敬老文明号”“河北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河北省优秀志愿服务社区”等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30余项。河大社区也是此次保定市唯一入选“全国文明单位”的社区。全省仅有五个社区获此殊荣。

据了解,“全国文明单位”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体现了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综合性评选,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河大社区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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