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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保定市人民检察院签署检校合作协议

2018-06-27

6月25日下午,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与河北大学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检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河北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河北大学主楼302会议室举行。河北大学校长康乐院士、副校长杨学新教授以及教务处、研究生学院、政法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的有关负责同志,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卢彦芬,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炳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德新,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秀英出席签约和揭牌仪式。副校长杨学新教授主持仪式。

在签约和揭牌仪式上,康乐校长和傅君佳检察长分别致辞。康乐校长首先对保定市两级检察机关长期以来给予我校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和河北大学签署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检校合作协议和成立河北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对以往检校合作模式和机制的创新与深化,合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合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合作愿景特色鲜明、意义重大。他希望,通过检校双方的深入合作,整合校内校外各方面资源,积极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实践与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流的公益诉讼智慧高地和人才高地,以助力保定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开展。

傅君佳检察长指出,长期以来,保定检察机关与河北大学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河北大学强大的教学科研力量,为保定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定检察机关作为河北大学社会实践基地,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了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与河北大学多次协商,就检校合作达成了共识,保定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不断将公益诉讼工作推向新高度。

康乐校长与傅君佳检察长共同签署《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与河北大学就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检校合作协议》,协议以保障保定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有效开展和不断提高河北大学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帮互促,在公益诉讼检察实践和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方面深入开展检校合作,通过加强公益诉讼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和不断提高对保定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服务能力及水平,着力打造一流的公益诉讼智慧高地;通过引导检察人员拓展思维、提高工作水平,着力打造一流的公益诉讼人才高地。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彭少勇和我校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为河北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揭牌。来自保定市检察机关的干警和我校政法学院的师生共60余人参加了仪式。

(政法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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