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文件
校政字〔2018〕6号
关于印发《河北大学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的
通 知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会议室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各类会议规范有序进行,特制定《河北大学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本《办法》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河 北 大 学
2018年5月10日
河北大学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馆、音乐厅等场所(以下统称“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各类会议规范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会议室管理范围
校区 |
名称 |
位置 |
座位数 |
备注 |
本部 |
302报告厅 |
主楼三层 |
122 |
U型 |
304报告厅 |
主楼三层 |
404 |
阶梯式 |
|
310报告厅 |
主楼三层 |
80 |
课桌式 |
|
多功能馆 |
南院 |
2000 |
阶梯式 |
|
中小型会议室 |
主楼八层 |
20~40 |
长桌会议室 |
|
新区 |
邯郸音乐厅 |
新校区 |
686 |
阶梯式 |
A2报告厅 |
A2座 |
177 |
阶梯式 |
|
B2会议室 |
B2座 |
40 |
长桌会议室 |
|
新图书馆 大报告厅 |
新图书馆一层 |
500 |
阶梯式 |
|
新图书馆 小报告厅 |
新图书馆二层东侧 |
100 |
长桌会议室 |
|
新图书馆 多功能厅 |
新图书馆二层西侧 |
100 |
阶梯式 |
|
中小型会议室 |
新图书馆八层 |
20~40 |
长桌会议室 |
第二条 会议室使用范围
各会议室用于校内活动,以及由河北大学主办、承办的各类会议、培训等,不对个人及外单位开放,严禁举办涉及商业性质的各类活动。使用范围如下:
(1)302报告厅、304报告厅、310报告厅、A2报告厅、新图书馆大报告厅、新图书馆小报告厅、新图书馆多功能厅用于召开各类会议、学术报告、讲座、培训等。
(2)多功能馆用于举办体育赛事、文艺演出、体育教学、师生文体活动等。
(3)邯郸音乐厅用于文艺演出、艺术类专业相关教学活动等。
(4)其它中小型会议室用于校内各类工作会议及会谈。
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室协调安排。
第三条 会议室管理
(1)会议室实行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使用形式,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
(2)会议室使用遵循先紧急性会议后一般性会议的原则,优先满足全局性会议使用。若时间安排上有冲突,原则上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3)会议室内设施由校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操作多媒体设备,以及更改设施设备摆放位置;不允许乱钉、乱挂其它标识。
(4)使用单位需派专人负责协调、管理会议相关事宜。会务工作及会场布置,所产生费用由使用单位负担。
(5)使用单位要爱护会议室的各类设施,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会议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一同检查会议室内各类设施,并进行清理后方可离开会场。如有设施损坏、丢失等现象,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对于违反规定和不配合管理的单位,将暂停其使用。
第四条 收费范围及标准
不收费活动包括校内工作会议、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校内文体活动、教学活动等。收费活动包括各类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报告会、讲座、论坛等,以及由我校承办的校外培训、文艺演出、赛事活动等。
收费标准依据学校批复标准执行,详见《会议室基本情况及收费标准》(附件1)。
第五条 收费方式
采用校内“经费转账单”划转方式进行收费,不收取现金,使用单位需在使用前完成划转手续。
第六条 审批程序
(1)实行预约审批制度。使用单位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校长办公室预约,校长办公室根据会议级别及申请先后顺序进行统一安排。
(2)预约成功后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附件2),报校长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其中,属于“收费活动”范围的还需填写校内“经费转账单”,一并报送。
(3)参加人数超过200人的会议须提前到安全工作处备案,由安全工作处对使用单位制定的治安、消防等突发事件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第七条 附 则
(1)上级单位或属地相关部门安排的活动,由校长办公室协调安排,收费标准由学校和使用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河北大学会议室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校政字〔2017〕4号)同时废止。
(3)本《办法》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1、附件1:会议室基本情况及收费标准.docx
2、附件2:会议室使用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