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日期:2020-09-15 17:45:36 16:58
作者:网站管理员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2017〕3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规定》),为做好《规定》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和规范我省普通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政策依据。《规定》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需要,提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依法治校、提高质量等新要求,对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和提升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定》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深化高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释放高校办学活力的重要契机,切实贯彻落实好《规定》的精神及各项要求。

二、认真学习宣传,正确理解《规定》的精神和要求

《规定》是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政策依据,是对广大在校学生学习、生活、行为的规范。《规定》突出了立德树人要求,促进高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诚信意识,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规定》为高校深化改革提供了支持,促进了高校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落实高校学生管理的自主权,服务学生创新创业,着力提高培养质量。体现了以学生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尊重和保护学生权益,增加了赋予学生权益行为的规范操作有关内容,完善了有关学生处分和申诉的程序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规定》的学习宣传,深入理解、把握《规定》的精神和要求,要通过座谈会、主题班会、宣传栏、校园广播、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和宣传活动,发挥新《规定》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行为、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

三、明确主要任务,修订完善本校相关管理规定和办法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各高校要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由办公室、招生、学生管理、教学、就业创业、宣传、团委、法制(法务)、安全保卫、后勤(国资)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分工。在把握《规定》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依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分制改革等要求,总结工作经验,充分调研论证,多方征求法律专家、师生意见,系统、全面修订和完善本校有关学生管理一系列规定和办法,形成完善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系。

四、及时报送备案,确保学校新规定按时实施

省教育厅将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对《规定》进行培训和研讨。省教育厅将成立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专家指导组,在修订过程中为各高校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为确保8月底前完成全省高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备案工作,省教育厅直属公办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须于6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中直和省直有关部门所属高校、独立学院须于6月30日前报备;市属高校和民办高校须于7月20日前报备。各高校需要报备的规定为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处分和申诉规定。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系列规章制度9月1日正式施行后,各高校要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服务管理的意识和水平。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有关专家深入高校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督导。

河北省教育厅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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