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公寓之星的通知》要求,经过宿舍申请、班级评议、学院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等程序,拟确定德明园1号1011宿舍等137个先进集体为公寓之星,2号楼112宿舍等10个先进集体为最佳公寓之星,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于1月6日前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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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29日